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5号)、《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5号)和吉林大学《关于启动吉林大学荣誉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荣誉计划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贯彻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为总体要求,培养具有动物科学专业特色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学院将逐步实施荣誉培养计划。
荣誉培养计划是国际一流高校普遍采取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做法,其核心内容是通过设置多轨道、挑战性、开放式的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实现各类教育资源的主动开放,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和内容的个性化培养模式。荣誉培养计划是学校开展“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学习”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施学校学分制改革,实现分类教学、分类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以教风促学风”的工作目标,按照“科学设计、分类指导、开放自主、融合交叉”的原则,扎实做好荣誉课程、荣誉实践、荣誉学分、荣誉学位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工作。
二.目标要求
以培养适应国家卓越农林人才为目标,实现动物科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荣誉化”,建设一批具有前瞻性、开放性、挑战性的荣誉课程,不断完善荣誉课程体系和荣誉实践体系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党政主管领导为组长,以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以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职能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荣誉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组长:张嘉保 赵光军
副组长:孙博兴 曹伟光
成员:周长海 逄大欣 刘殿峰 陈健 马骥超 肖建荣
(二)成立学院荣誉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主任委员:刘殿峰
委员:张嘉保 欧阳红生 任文陟 周长海 逄大欣 张明军 孙博兴 张 晶 李纯锦 袁 宝
顾问:曾凡勤
四.整体建设内容
(一)建设荣誉课程体系。荣誉课程体系包括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两部分内容。
荣誉课程:按照《荣誉计划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学院设立的荣誉课程数量不超过实际开课门数(仅课堂教学,不含实践教学)的20%。根据学院2018版培养方案,动物科学专业的总开课门数为106门,其中有19门通识课程,30门学科基础课,42门专业课,15门实践课。抛除通识课程和实践环节34门课,从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中选择建立荣誉课程15门(72*20%)。
荣誉实践环节:荣誉实践环节主要包括校内外实习等专业实践环节课程。按照《荣誉计划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学院2018版培养方案设立的荣誉实践环节课程门数和学分均不超过动物科学专业实践课程门数(15门)和学分(18分)总数的30%,即4门,6学分。
(二)设立荣誉学分。获得批准的各类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的学分均为荣誉学分,包括荣誉通识课程学分、荣誉专业课程学分和荣誉实践课程学分。完成相应的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并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获得荣誉学分。荣誉课程和荣誉实践环节的学分相对平行课程增加1分。增加荣誉课程学分可有效提高学生的学分绩点。
(三)申请荣誉学位。在学院荣誉课程体系搭建完成后,学生完成荣誉学士学位要求的荣誉学分,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必完成全部荣誉课程或荣誉实践环节,而只需完成动物科学专业荣誉学士学位规定的荣誉学分即可。动物科学专业荣誉学士学位所要求的荣誉学分最低为22分(培养方案总学分(161-70)分*25%)。荣誉学士学位由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由吉林大学校长授予。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荣誉培养方案
由学院荣誉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在原有培养方案基础上补充建立荣誉培养方案,荣誉培养方案包括荣誉课程体系、荣誉学分和荣誉学位等内容。
(二)师资队伍
各门荣誉课程应成立教学团队,负责荣誉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编写,课程负责人1人,课程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中级职称教师须有博士学位,有三轮以上教学经验,且至少一次学生评教为优秀。教学团队成员若干。鼓励学院其他相关专业教师加入团队。
(三)教材要求
荣誉课程不指定“唯一”教材且中英文教材不限,至少一本英文著作作为教辅材料。
(四)学分要求及授课对象
与正常开设的动物科学专业课程形成平行课程,每门荣誉课程增加1学分(一般不超过6学分),动物科学学院各级各专业本科生均可自行选课。
(五)开课要求
(一)科学性。科学合理制定荣誉培养体系,以学习效果为核心,确保荣誉培养计划中各培养环节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团队积极创新教学手段。
(二)挑战性。采取多样化的考核和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和实践环节内容的深度、广度及创新性要求。
(三)开放性。面向全体学生开放选择,除因知识结构、能力框架的衔接或课堂规模要求外,一般不得设置选课限制。鼓励教师利用国内外一流的教学理念和手段开展教学活动。
(四)自主性。鼓励院系根据学生发展需求自主设计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对课程内容进行灵活调整。
荣誉课程一定要有特色,譬如课程内容的广深度增加,小班授课;研讨式课程;增加阅读量;在线课堂或慕课;增加课后作业;增加平时测评;增加实验;参与科研;外教参与建设;双语教学;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重新编写教材等或其它特色。由学院荣誉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推荐,并课程负责人提出荣誉课程建设申请,最后报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小班化:荣誉课程开课人数,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要求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内,专业课程要求人数10人以上,15人以内。允许学生在开课方试听后,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退课申请,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交系教务室存档。研讨式:每门课程设课后研讨班,建议每门课3-4次,且教师讲授时间不超过20%。分组型:鼓励采取团队教学法,要求学生分组讨论或完成作业、考核等,提升团队意识。广深度:荣誉课程与平行普通课程相比要求显著增加课程的广深度和考核难度。课程内容要紧密结合学术或实际问题,避免空泛,应体现热点难点。
(六)学生要求
1.实施对象:从2018级全体本科生开始执行,有条件的课程也可提前试行;
2.学生申请“荣誉学位”的条件:
(1)申请人须修读“荣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22分(不少于7 门课),“荣誉课程”平均绩点要求为:3.0。可供修读的“荣誉课程”清单及相关修读要求附后。
(2)申请人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要求为:2.9。
(3)申请人须参与一项的科研实践,具体要求为:在教授组里开展科研工作一年以上,完成一项学校的科研项目,申请荣誉学位时需教授提供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价说明。
(4)申请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申请人本科毕业时若达到上述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荣誉学位”;修读了部分荣誉学位课程但未达到“荣誉学位”标准的,可按照学院荣誉课程的学分替代原则正常申请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五)考核评价
1. 成绩等级制。可设5-8个等级,以等级制为基础,对应0-100分。
2. 考核多样化。总成绩为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累加。其中,平时成绩采取作业、随堂测试、汇报答辩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不低于总成绩的70%,期末考试成绩占比不超过30%。平时考核如有抄袭行为,该次考核以0分计;超过2次,总成绩以0分计。
3.考核成绩需有能体现学生互评的内容。
(六)课程编码及替换
所有荣誉课程单独编码,荣誉课程的成绩可以替换同名平行课程成绩和学分,替换方案由学校教务统一制订。
(七)质量保障
1. 课程交流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次师生课程交流会。针对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提高。
2. 问卷调查:课程结束后,及时搜集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
3.学生评教:课程结束后,要求学生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对任课教师团队进行评教。
六.保障措施
(一)学校先期以国家卓越计划和校内教学改革专业试点项目为依托开展荣誉培养计划试点工作。要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向学校申请经费支持荣誉培养计划实施。
(二)学院将按学校要求,对荣誉课程、荣誉实践环节的主讲教师及团队定期组织评估,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动物科学学院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