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部《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按照《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经中心党委研究,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聘任岗位
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针对各单位的空缺岗位进行。教师各级岗位,原则上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执行。
二、聘任时间及聘期
聘任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聘期一般为五年。
三、相关政策
1、成果计算时间
从任现职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2、本次教师职务聘任不受理越级应聘。
四、日程安排
(一)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11月2日(星期五)
中心综合办公室受理个人申报。
(二)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中心成立2012年教师职务聘任材料审查小组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
1、材料审查小组:
组长:刘殿峰
成员:张嘉保 任文陟 曹伟光
秘书:马骥超
2、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嘉保
成员:赵光军 任文陟 刘殿峰 陈承祯 邓旭明 李子义
(三)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11月16日(星期五)
材料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成果材料在中心内部公开展示,并将其申报表(电子版)于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报学部人事处。
(四)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后
1、学校核定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数额。
2、聘任工作委员会对中心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推荐申报人选报人事处。
五、相关要求
(一)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聘任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学部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二)材料审查小组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应聘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校不再统一进行审查。如果出现问题,由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