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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暂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17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不断健全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9〕13号)有关要求,学院制定了“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暂行)”。本办法由畜牧学科学位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现将此细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7日至23日。

联系人:文力正联系电话:87836570

附: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暂行).docx

动物科学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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