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工作 > 校发文件

【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作者: 点击:

校党发〔2018〕69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吉林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经2018年10月1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7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吉林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学校各级党组织中推进落实“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创先争优,有效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工作,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学校各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在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系统谋篇,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三)提升党建质量。坚持质量抓标准,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健全规章制度,创新活动方式,提升保障能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党组织工作成效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使学校党建工作体系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完善引领机制。坚持把典型引领作为重要推动力,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集中培训、示范培训和网络培训,精心培育、总结凝练成熟机制、有效办法和典型经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由要素建设向内涵建设、功能建设提升,由单一推进向系统建设、整体建设提升,由补齐短板向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升。

(五)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作为基本落脚点,坚持把学校党的建设与学校“双一流”建设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和凝聚广大师生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与服务功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确保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二、主要任务

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全面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对标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上争先,在办学治校展现新作为上争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上争先,在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上争先。

(一)学校党委要做到“四个过硬”。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四个过硬”。

1.把方向过硬。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和育人导向。

2.管大局过硬。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坚持党管改革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谋大局、议大事、抓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反对和纠正“四风”,始终发挥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3.作决策过硬。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

4.保落实过硬。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任务,抓调研谋划、抓落实推进、抓监督检查,善于从基层和师生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注重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对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事关师生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格把关、负责到底。

(二)院级党组织要做到“五个到位”。院级党组织是学校办学治校的中坚力量,起着承上启下作用,是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教的实施主体,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五个到位”。

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有效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定,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院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议事决策水平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工作机制顺畅,在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2.政治把关作用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和学生社团等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3.思想政治工作到位。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有效,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

4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完善、有效执行,对后进党支部整顿及时、转化达标。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有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专职组织员配齐配强。

5.推动改革发展到位。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业绩突出。

(三)基层党支部要做到“七个有力”。基层党支部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七个有力”。

1.教育党员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党员有力。依托“新时代e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规范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稳妥有序。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并有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

4.组织师生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团结引领凝聚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政治引领与政治引导工作到位,组织优势发挥明显。

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思想政治优势发挥明显。

6.凝聚师生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组织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密切联系师生优势明显。

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服务师生优势明显。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对照“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普遍开展一次集中自查。自查重点包括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精神、制度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推进落实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教育、中央巡视学校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根源、病灶成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净化校园政治生态方面的表现和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政治担当、责任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各院级党组织要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举措,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推进落实“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以2年为周期,详细谋划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举措和预期建设成果,形成具体建设计划,填写《吉林大学院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同时,各院级党组织还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填写《吉林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

(二)争先创建。各院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都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积极开展争先创建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要着眼健全体制机制抓创建、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

1.着眼健全体制机制抓创建。要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院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改机制,不断完善优化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2.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聚焦基层党建工作体系不健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不力、大学生党员数量质量不协调等问题,通过补齐短板弱项精准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建设和内涵建设。

3.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积极探索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规律,拓展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三)重点培育。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学校党委积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努力实现“四个过硬”建设目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有竞争力的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申报教育部、吉林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同时,学校在校内开展党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选树培育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

1.选树培育标杆院系。申报标杆院系的院级党组织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且一般至少成立5年,同时重点应满足以下条件:(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院级单位运行机制,党政联席会议、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级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2)近五年来,院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两年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级单位多名师生获评学校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其他先进典型;所在院级单位承担校级及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3)近三年来,院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级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4)符合《吉林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标准(院级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须向学校党委提交《吉林大学院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学校党委进行审核把关,按上述条件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不超过6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由学校党委重点支持建设,每个标杆院系每年用学校留存党费提供4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建设周期为2年。对教育部、吉林省确定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不占学校标杆院系名额,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资助情况,学校也用党费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2.选树培育样板支部。学校党委计划选树培育不超过110个样板支部。其中,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不超过60个教工样板支部,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选不超过40个学生样板支部,离退休党委负责组织评选不超过10个离退休教工样板支部。样板支部由学校重点支持建设,每个样板支部每年用学校留存党费提供1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2年。对教育部、吉林省确定的样板支部,不占学校样板支部名额,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资助情况,学校也用党费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申报教工样板支部的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且一般至少成立3年,同时重点应满足以下条件:(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及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新时代“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4)符合《吉林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建设标准(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

各基层教工党支部向所在院级党组织提交《吉林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各院级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对标样板支部基本条件组织评审,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单位教工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学校党委进行审核把关,按上述条件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不超过60个教工样板支部。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离退休党委要结合学生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样板支部推荐评选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3.培训党务队伍。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周期内,学校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对院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年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党务秘书进行1次全员培训;利用学校留存党费每年举办1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各院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各类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优先安排标杆院系书记、样板支部书记参加培训。结合培训课程安排,以案例介绍、经验交流、主题展示等方式全面展示培育创建工作成果。

(四)考核评估。各院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实现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实施周期内,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学校和各院级党组织要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2018年年底前,各院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制定具体建设计划,完成任务书制定,开始建设工作;学校完成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评选,开展资助建设。2019年年底前,学校对各院级党组织、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院级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考核合格的,拨付下年度建设经费,继续进行重点培育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院级党组织和各党支部要根据考核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建设成效。2020年年底前,学校对各院级党组织、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性考核评估,各院级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性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的,深化宣传推广;验收不合格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推广运用。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积极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在全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系方面的形成的好体制好机制。总结推广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在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好举措;宣传展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在推动工作创新、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的好方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时代e支部”,通过经验交流会、观摩会、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广运用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深化基层党建工作成果,为党建工作注入活力,推动党建质量普遍提升。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将“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作为推动“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与本单位事业发展统筹考虑,与中心工作统一谋划、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各院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要密切配合,认真谋划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学校利用党费和干部培训经费对“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提供经费保障,把“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支持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各院级党组织要统筹各种资源和力量,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搭建平台,通过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形式,加大投入,为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始终,充分利用学校和本单位各类宣传媒体与平台,以接地气、形象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各院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先进组织、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树立起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提升学校党建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标准(学校党委).pdf

附件2:吉林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标准(院级党组织).pdf

附件3:吉林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标准(基层党支部).pdf

附件4:吉林大学院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docx

附件5:吉林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任务书.docx

上一条:【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