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 | 导师系统 | English
根据学校2019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发〔2017〕271号)和《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7〕272号)的相关要求,动物科学学院依据《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试行)》及《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6年9月18日》,成立毕业生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2019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光军
副组长:曹伟光、孙博兴
成 员:袁宝、张永宏、焦虎平、马骥超、张明军、肖建荣、张文浩、李金泽
二、毕业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一组:组长:战策;
组员:周航、尤田、金建华、胡津伟。
二组:组长:王浩琪;
组员:谭海亮、陈通、扎西拉珍、胡玮宜。
三组:组长:赵国坤;
组员:杨超凡、祁明辉、王凤娟、占木查干。
三、《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6年9月18日》见附件一。
四、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0日-5月16日,各毕业班级根据学生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附件3)组织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系统将于5月16日晚20:00自动关闭。
2.5月17日-5月30日,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学年奖学金获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并通过SAIS系统“学生奖励”模块中录入,录入系统将于5月30日晚16:00关闭。
五、毕业年级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分配指标,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初评。公示中单项奖学金要明确具体奖项。
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7836579
联系人:肖建荣
附件:1537417755-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2016年9月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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