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方式
1.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且获得各类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符合《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相关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2.通过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
非在校申请人需通过vpn客户端登陆,vpn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nic.jlu.edu.cn/info/1093/1919.htm。
二、评定组织、奖励等级和名额分配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和评定监督委员会,组织和监督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学校分配给学院的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总额度为11万元,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决定:2023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12名(各奖励0.5万元)。
三、成果量化标准
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同一学术业绩成果仅可以使用一次,计分时只记一次,不可以同一成果多人使用。
成果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计分细则(科研成果部分)》(附件1)确定计分,申请人需根据细则填写《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成果自评表》(附件3),并自行换算计分。
四、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4月30日-5月13日)
5月13日前,申报人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导师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同时经本人签字,《申请审批表》、《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成果自评表》(附件4)、申报成果佐证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申报材料)发送至huangyw@jlu.edu.cn。
(二) 学院组织评定阶段(5月14日-6月19日)
1.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依序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公开答辩,对申报人的学术业绩进行现场评定。学院评定工作委员根据申报人答辩评定结果确定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推荐人员。
2.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公示阶段(8月末)
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单位上报的获奖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奖金分配
所有成果第一研究生完成人所获得的学术业绩奖学金分配金额一般不低于总金额的50%,其他研究生成员所获得的学术业绩奖学金由第一研究生完成人与导师协商后确定。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育雯 联系方式:0431-87836570
邮箱:huangyw@jlu.edu.cn
附件1: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
附件2: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计分实施细则(科研成果部分)
附件4: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成果自评表
动物科学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