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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 作者: 点击:

全院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总体安排,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要求,学院现开展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在符合《办法》要求、具备国家奖学金评奖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初评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在完成初评基础上,需将初评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国家奖学金的参评人员须是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在原就读学院评选)。

3.同一学年内,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具体流程

1.材料提交:10月4日-10月6日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需上报《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答辩所用PPT。

时间截点:10月6日下午16:00

2.现场答辩:10月7日上午8:00

答辩地点:学院一楼会议室

答辩要求:全体同学着正装,答辩采用PPT的方式,答辩人围绕学习成绩、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3分钟的陈述,不得超时。

3.名单公示:10月10日-10月14日

学院对获评同学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具体分配到各年级,分别为2019级2个名额、2020级2个名额、2021级1个名额。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年级辅导员。

 

   联人:王可佳

   联系电话:87836579

   联系邮箱:wangkejia@jlu.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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