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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鼎新实习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作者: 点击: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帮助大学生增强参与社会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搭建吉林省国家机关与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提高大学生对吉林省的认同感校团委拟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在吉林省、市直属机关单位、吉林省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实习计划(鼎新实习计划)”。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

   二、实习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三、实习内容

   1. 政务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 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 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4. 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所在实习单位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面向吉林大学各学院,重点考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 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 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六、遴选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同学,根据岗位需求(附件2)自愿申报(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将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绩证明、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团委。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进行院内遴选,根据本学院报名情况推荐3—5名同学,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

   (三)报名提交

   1. 学院将学生上交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鼎新实习计划”压缩发送至邮箱jludovw@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随报名表一同报送)

   2. 各学院统一将报名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于201962816:00前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C338

   七、有关说明

   1.请各院级团委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在院内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推荐学生,注重质量。

   2.实习单位不提供住宿,住宿问题由学生自行解决。

   3.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各种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潇逸 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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