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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科学学院2019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作者: 点击:

学院全体师生:

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和《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附件1),结合学院实际,特此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方式

1.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院研究生。申请人为2019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18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且获得各类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并符合《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相关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

2.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

二、评定组织、奖励等级和名额分配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和评定监督委员会,组织和监督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总额度(9万元),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决定:2019年度学术业绩奖学金设立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三等奖8名(各奖励0.5万元)。

三、成果量化标准

按照《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附件3),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201911日—20191231日,申报人自行统计成果,并换算计分(附件4)。同一学术业绩成果仅可以使用一次,计分时只记一次,不可以同一成果多人使用。

四、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927-103日)

103日前,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导师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同时研究生填写附件4,本人签字后,与《申请审批表》、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制作成1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申报材料)发送至huangyw@jlu.edu.cn

(二) 学院组织评定阶段(104-1018日)

1.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依序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公开答辩,邀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导师代表作为答辩委员专家,根据答辩结果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获奖人员。

2.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公示阶段(1019-1029日)  

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单位上报的获奖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奖金分配

所有成果第一研究生完成人所获得的学术业绩奖学金分配金额一般不低于总金额的50%,其他研究生成员所获得的学术业绩奖学金由第一研究生完成人与导师协商后确定。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育雯                 联系方式:0431-87836570

                                       邮箱:huangyw@jlu.edu.cn



附件1: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

附件2: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4: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成果自评表

动物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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