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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的公示及说明

发布日期:2020-10-09 作者: 点击:

一、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下拨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说明》的要求,打破原有均分的分配办法,着重体现学院办学定位、发展方向、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重点,突出绩效考核,体现扶优、扶强、扶新的分配原则,重点加强对人才尤其是杰青、优青等青年人才的支持,满足重大项目、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需求。

(一)按照绩效考核量化分数,依序分配招生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的指标依据,围绕科研项目、标志性成果量化指导教师的贡献率。分别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文件中对科研项目、标志性成果量化的相关标准,依据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数据,进行量化排序。招生名额分配由高至低依序分配。

(二)已经招收本博连读、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本次不参加量化排序。此后,各种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均按照指导教师绩效考核量化分数依序分配名额。

(三)博士指导教师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项目经费量化标准:

三年到校可支配科研经费(含纵、横向经费)按每万元折算为0.08分折算。

标准依据:根据校发《关于开展教师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0〕209号文件中“第四条:自然科学科研经费指标统一按照“到校可支配科研经费(含纵、横向经费)25万元为2分(国防科研项目为3分),不足25万元的,按等比例进行折算”(即每万元折算为0.08分)。

2.标志成果量化标准:

三年发表标志性成果按A 类论文折算为10分,B 类论文折算为8分。

标准依据:根据《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7〕250号文件中:教师定量考核标准,第二条科研方面,A 类(1区)论文折算为10分,B 类(2区)论文折算为8分。

(四)学校关于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教育部平台建设计划分配的招生名额,按照科技处提供的年度建设计划执行。学校支持人才发展的名额指标,按照学校政策落实。

本分配办法须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向教师公开公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的说明

经过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多次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全体同意已经招收的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本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变更。

2.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业绩量化排序,由高依序分配名额。

3.按照生物学、畜牧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业绩量化分学科排序,由高依序分配名额。生物学、畜牧学两个一级学科招生名额分配,依照各学科业绩量化权重分配。

根据学院大畜牧学科群的发展战略,在畜牧学学科评估中囊括全院所有学科的业绩成果,同时,学校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也是参照全院所有学科的业绩成果。

因此,采取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业绩量化排序,由高依序分配名额的方案。已经招收的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不变更。此后,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招生均按业绩量化排序先后确定招生名额,获得分配名额的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各自科研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自主调整招生名额给本学科内的其他指导教师。


 公示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黄育雯   联系电话:87836570   邮箱:871433100@qq.com



动物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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