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团通知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鼎新实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作者: 点击: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社情,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搭建吉林省国家机关与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提高大学生对吉林省的认同感,校团委拟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在吉林省、市直属机关单位、吉林省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实习计划(鼎新实习计划)”。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

二、实习单位

吉林省内部分机关单位

三、实习内容

1. 政务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 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 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4. 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所在实习单位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1. 面向吉林大学各学院,重点考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2. 优先选拔吉林大学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青马工程)学员。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 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 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六、遴选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同学,根据岗位需求(附件3)自愿申报(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将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绩证明、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团委。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进行院内遴选,根据本学院报名情况推荐35名同学,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提交

1. 学院将学生上交的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鼎新实习计划”压缩发送至邮箱jludovw@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随报名表一同报送)

2. 各学院统一将报名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于201962816:00前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C338

联系人:王潇逸   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训练夏令营”专项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军营体验”专项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