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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查寝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3-03-23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寝室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学院同学创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如遇以下情况,经学工办辅导员核实后,均做出如下处理:

一、夜不归寝:

1、学生会成员在查夜不归寝时在晚上22点30分(寝室楼门卫锁门时)开始。

2、进入寝室时应礼貌敲门,先介绍工作目的,再进行检查,依次照名单进行点名。

3、点名时寝室成员应及时应答,无人应答时应再点一遍,再无人应答时应标记清楚,对无人应答或故意不答到者,视为夜不归寝,给予通报处分。

4、在查寝室时如寝室成员说有人去洗手间或者其他寝室时,先做标记,告诉寝室其他人员通知当事人主动、及时找学生会工作人员核实,查寝工作结束后仍未找工作人员说明原因者,按夜不归寝,给予通报处分。

5、对有于病假、事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寝室的同学,应出示相应的假条,否则按夜不归寝处理,给予通报处分。

6、学生请假必须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学生请假制度(试行)》,因疾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而缺不归寝者,学生会工作人员将对其做好临时记录,经核实后,必须持相关证明(如病例)消除临时记录。凡经核实,证明属无效证明(如日期不符)则按夜不归寝处理,给予通报处分。

7、对于替答到者,替答到者和未归寝者均给予通报处分。

二、违章用电:

1、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先敲门,无人应答时可与寝室管理员联 系拿钥匙开门,对于寝室的违章电器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

2、对于发现有违章用电时,坚决收缴,做好记录,给予通报处分。对于无人承认时,记录寝室号,给予全寝通报处理。

3、对于无人寝室,发现违章用电时,收缴电器,有学生会工作人员通知其当事人去办公室认领。并对当事人给予通报处分。

三、寝室卫生:

1、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先敲门,无人应答时可与寝室管理员联系拿钥匙开门,对于寝室的卫生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

2、各寝室卫生标准均按《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凡不符合标准者,均视为不合格寝室,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情况严重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及一切评优资格。

对表现优秀的寝室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并将优秀寝室和个人的照片张贴到学院宣传板上,同时表现较差的寝室也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并将表现较差的寝室和个人的照片张贴到宣传板上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处理。

以上检查均为学院通报,如有校通报均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和学院一切评优资格。

学生会查寝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查课时必须着装整洁,举止大方得体,严肃认真,手机关机。

(二)在查寝时带好必备工具:胸牌、点名单、照片、记录笔。

(三)点名时声音宏亮,吐字清楚,顺畅,避免姓名错别字或陌生字的出现。

(四)发生特殊情况时,如与学生间发生矛盾冲突时,要自身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体现大局意识,合理解决纠纷与矛盾。

(五)必须熟悉此查寝制度的规定,当发生如上问题时,能够给同学们作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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