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工作 > 校发文件

【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作者: 点击:

校党发〔2018〕70号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吉林大学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经2018年10月1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7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吉林大学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在全校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三、工作原则

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3.注重分类指导。区分学院办学类型,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

4.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四、培育方法

1.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2.规范选任方式。“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教师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院级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院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聚焦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的同时,应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上来。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要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4.制定培育计划。设有教师党支部的院级党组织(以下简称“各相关单位”)要制订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要对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进行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根据符合“双带头人”各项标准和条件的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培育措施,帮助目前尚有差距的党支部书记弥补短板弱项,尽快达标。

5.着力培养教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

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各相关单位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在线学习、实践锻炼、岗位挂职、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全校教职工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和示范培训,对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举办任职培训,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经验交流会,遴选部分教师党支部书记到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各相关单位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学术交流、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社会科学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要制定具体政策积极支持大力扶助。

6.加强示范引领。党委组织部和各相关单位要注重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学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学校面向全校教师党支部支持建设不超过15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总结凝炼、推广应用成熟经验举措。每个工作室每年用学校留存党费提供2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2年。对于教育部、吉林省确定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占学校名额,根据教育部、吉林省资助情况,学校也用党费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应符合《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应能够完成《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任务》,要填写《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申报书》,每个相关单位按不超过1个的指标向学校党委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各相关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党委宣传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外、网上网下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和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7. 完善政策保障。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教学科研考核指标可酌情放宽,原则上减免15%,在本单位内部一般享受同级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补贴和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做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工作。积极鼓励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院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政策措施,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积极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

8. 加强管理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教学科研工作、师德师风情况加强日常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要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要按照学校有关教师考核的规定,对教师党支部书记以教师身份进行相应考核,要认真分析平时考核、年度党建考核、教师考核结果,评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成效,有针对性地调整改进培育举措,增强培育效果。党委组织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确立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确立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也要加强管理考核。

五、组织实施

1.抓好部署推进。学校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学校各相关单位要深入研究、精心设计、精准施策,认真制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扎扎实实抓好实施和落实。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常态化跟踪支持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实效。

2.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院级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校、院两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与督查指导。“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情况,作为院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3.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长效机制,要热情关心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和成长,做到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关怀、发展上铺路,在工作上给平台、发展上给空间、作用发挥上给氛围,切实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吸引力和职业成就感。要坚持实绩导向,把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奖励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总结推广,不断探索创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

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pdf

附件2: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任务.pdf

附件3:吉林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申报书.docx

上一条:【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