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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与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3-07-05 作者: 点击:

学工办工作职责

院学工办是在学生处、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学院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

2、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3、学生的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

4、组织、协调勤工助学、贫困补助工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助学金、特困补助的管理工作。

5、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整与分析工作。

6、负责学生的休、退学办理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学生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

7、配合学生处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8、协助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9、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学业导师、兼职班主任的工作。

11、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与军训工作。

12、做好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和文档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一、 团委是系级团组织核心,在院共青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团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 1、团委要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确保团组织的战斗力。以多种形式加强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基本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 2、根据大学团委的统一部署,规划、组织本单位团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重大问题,讨论布置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工作情况。

四、 3、加强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的管理、发展新团员、团费的收缴、评优评先、违纪团员的教育及处理和团工作情况统计等工作事项,做好团委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 4、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的工作。

六 5、保持与学生辅导员的联系,经常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业余生活。

七 6、指导和帮助学生会以及各学生社团依照各自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组织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支持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

八 7、搞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做好学生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对班级干部的选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十 8、配合学工办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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